消防责任承诺书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责任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责任承诺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保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责任承诺书2为确保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大程度的消除火险隐患,本培训中心郑重承诺在租用期间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积极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本培训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寓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4、不在培训中心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公寓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并对破坏、盗窃、随意乱动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主动向上级物管中心报告;
6、服从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管中心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活动;
7、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丁脘、酒精、鞭炮、炸药等);
8、不在培训中心内使用明火烧水、做饭,焚烧书报、纸张等垃圾和其它物品;不在培训中心内吸烟和乱扔烟头;不使用蜡烛照明;
9、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暖气、电热棒、电热毯、电冰箱、电熨斗、电饭锅、电吹风、烫发器,超瓦数照明)
承诺人: xxx
消防责任承诺书3为确保20xx年度XX市消防安全,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总体形式稳定,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自觉履行如下职责,请公安消防机构、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监督: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断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
(三)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单位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手续;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
(五)保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畅通,
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六)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七)实 ……此处隐藏5550个字……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
十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消防责任承诺书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本公司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本公司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
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消防责任承诺书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二、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生产、营业、教学、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四、将消防安全培训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
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三懂三会”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承诺单位(公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